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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雾天行车要牢记安全常识
    
发布时间: 2014-02-18 16:40:01      来源:阳江市公安局   
 
    市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雨雾天行车除采取必要的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外,还要牢记安全行车八项安全常识。
    ●出门前,应当将挡风玻璃、车头灯和尾灯擦拭干净,检查车辆灯光、制动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另外,在车内一定要携带三角警示牌或其它警示标志,遇到突发故障停车检修时,要在车前后50米处摆放警示牌,提醒其他车辆注意。
    ●雾中行车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千万不可开快车
    雾越大,可视距离越短,车速就必须越低。驾驶员在雾天行车时需要注意:当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时速应控制在20公里以下;一般视距10米左右时,时速控制在5公里以下。
    ●不要用远光灯。雾天行驶,一定要使用防雾灯
    同时要遵守灯光使用规定:打开前后防雾灯、尾灯、示宽灯和近光灯,利用灯光来提高能见度,看清前方车辆、行人及路况,也让别人容易看到自己。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雾天行车不要使用远光灯,这是由于远光光轴偏上,射出的光线会被雾气反射,在车前形成白茫茫一片,开车的人反而什么都看不见了。
    ●适时靠边停车
    如果雾太大,可以将车靠边停放,同时打开近光灯和应急灯。或者将车子就近开至高速公路的服务区。停车后,从右侧下车,离公路尽量远一些,千万不要坐在车里,以免被过路车撞到。等雾散去或者视线稍好再上路。
    ●勤用喇叭
    在雾天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勤按喇叭可以起到警告行人和其它车辆的作用,当听到其它车的喇叭声时,应当立刻鸣笛回应,提示自己的行车位置。两车交会时应按喇叭提醒对面车辆注意,同时关闭防雾灯,以免给对方造成眩目感。如果对方车速较快,应主动减速让行。
    ●保持车距
    在雾中行车应该尽量低速行驶,尤其是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不要跟得太紧。要尽量靠路中间行驶,不要沿着路边行驶,以防与路边临时停车等待雾散的人相撞。
    ●切忌盲目超车
    如果发现前方车辆停靠在右边,不可盲目绕行。超越路边停放的车辆时,要在确认其没有起步的意图而对面又无来车后,适时鸣喇叭,从左侧低速绕过。
    ●不要急刹车
    在雾中行车时,一般不要猛踩或者快松油门,更不能紧急制动和急打方向盘。如果认为确需降低车速时,先缓缓放松油门,然后连续几次轻踩刹车,达到控制车速的目的,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
    特别提醒,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车辆和人切勿占用路肩,以免耽搁救援车辆进入现场。同时,在大雾天气发生事故后,车上疏散人员更应当躲避至安全区域,而不应该在行车道、路肩等位置逗留,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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