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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用火用电增多 勿忘防火安全
    
发布时间: 2018-02-13 04:00:00      来源:阳江市公安局   
 
    近段时间,天气寒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普遍增多,加上临近春节,节庆活动频繁,各大公共聚集场所人员密度集,火灾风险大幅增加。为此,市公安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自觉加强防火,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家庭取暖需注意用电安全
    案例:
    1月9日江城区一家庭因使用电暖器发生火灾,起火原因为电暖器的功率过大,引起了电线短路,导致排插起火引燃周边的易燃物品。所幸邻居发现及时,把两位老人转移离开火灾现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温馨提示:
    冬季取暖,切勿在电暖气上烘烤衣物,电暖气与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应购买合格的电器产品,按说明书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气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家长要教育儿童切勿玩火
    案例:
    2月5日下午4时许,阳春市永宁镇一间瓦房起火,过火面积约12平方米,起火原因疑为小孩玩火所致。
    温馨提示:
    现正值寒假,孩子们多留在家里,家长要对孩子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绝对不能让小孩玩火。同时要注意用火、用电和用气安全,不能让未成年儿童接触火源、电源。外出时,不能把未成年儿童单独留在家中,要托人照管,以免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电动车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案例:
    1月23日凌晨1时38分,西安市雁塔区一村民住宅发生火灾,死亡4人,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最先起火物为电动车。
    温馨提示:
    市民购买电动车时要认准生产许可证,选择专业维修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电动车应该在建筑外部独立区域集中停放、充电,不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电动车充电最好在白天进行,不能在无人看管状态下充电;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案例:
    2月4日早上6时45分许,阳西县织镇工业大道东一木材厂突然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温馨提示:
    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春节期间要留足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巡查,一旦发生初期火灾,要及时处置,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在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和取暖。厂区内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生产加工易燃物品要按照标准分类存放。要及时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
 
    焚烧香烛应确保有人在场
    案例:
    去年1月27日晚上8时40分,市区农科路市人民医院对面一民房发生火灾,并波及邻近一楼房外墙。对于起火原因,房主怀疑可能与吃年夜饭前焚烧的香烛有关。
    温馨提示:
    春节期间,不少家庭有焚香祈福的传统习惯,市民焚烧香烛一定要使用焚烧桶或金属容器进行燃烧,并且将焚烧桶或金属容器放置在坚固地面,不要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焚烧香烛结束后,应该仔细检查四周,一定要将燃灰清理干净,确保香烛完全熄灭,没有余火后方可离开,避免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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