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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办证员管理 

2010-03-30 08:09:20 

  

(一)有关规定

  1、专业运输公司车辆数量未超过30辆的,可申请1名办证员,30辆以上的,准予申请2名办证员。

  2、运输公司办证员不得同时受聘于4个以上(含)运输公司。

  3、运输公司办证员只能办理本公司业务;东莞外经贸局办证员只办理本辖区的自货自运厂车和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业务。人大、政协办证员只办理本级(省级可以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牌证业务。

  (二)办理《办证卡》所需资料:

  1、单位的书面申请;

  2、《领取港澳车入出境车辆办证卡登记表》;

  3、工作证;

  4、身份证;

  5、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1寸彩色照片2张。

  (三)办理期限

  受理后7个工作日办结。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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