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一)、我省常住户籍的居民
(二)、持有合法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和《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广州、深圳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
(四)、驻地现役军人
(五)、在我省暂住的华侨
办理条件
(一)换发情形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护照: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补发情形
护照损毁、遗失和被盗的,可申请补发护照。
(三)变更加注情形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
2、曾持有护照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所需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近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
(二)、交验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护照换发的,需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四)、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先到自助一体机填表,再到排号机取号,然后持身份证、相片回执和表格(换发的还要提供旧护照)到前台办理。
网上办理流程:无
办理时限
(一)、广东省户籍居民: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
(二)、非广东省户籍居民:受理之日起的三十日。
收费标准
项 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 注 |
普通护照 |
本 |
160 |
|
普通护照贴纸加注 |
枚 |
20 |
|
常见问题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八)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表格下载:填表机自助填表
办事窗口:阳江市公安局服务办证大厅前台16至25号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阳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0662-3325005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除法定节假日外)